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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05 08:51:57 | 作者: 开云体育app莱斯特城赞助商
预计2023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查询录取结果时间为:7月8日左右开始。高考志愿录取状态查询时间一般是在志愿填报后15-30天可以查看。
高考录取没有统一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不同省份,不同批次录取时间都不一样。考生们要多注意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录取进程,按照录取时间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统统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大多数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查询”就可以查询了;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考生可到自己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考生可以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1、自由可投,这个状态表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第二种就是,档案投出去以后被学校退档了,如果被学校退档,考生是能够正常的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这个状态就表明考生电子档案已经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没有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所以考生要注意查询档案所投学校的动态。
3、院校在阅,这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将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消息屏幕则,确定“预录取”或“预退档”考生名单,但尚不能确定是不是正式录取。
4预退档,这就表示院校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时,对成绩偏低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单科成绩等原因不能录取的考生,做出“预退档”,也就是准备退档处理,并且向省高考录取场提交“预退档”考生电子档案等待录检审核。
5、预录取,当考生的状态显示为预录取时,是指院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之后,已经下载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处于预录取状态并不表明正式被录取,须经省高考录取场录取检查组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6、录取,预录取考生经省高考录取场录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变为“录取”,处于“录取”状态的考生,就是已经被高校成功录取了,就可以等待收取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了。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非军检类、普通文理类、艺术统考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军检类和艺术统考+校考、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统考类、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最大限度地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则按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的合成总分高低排序,仍相同时,则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不是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最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类别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有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有关高校报考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
第二十五条 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七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二十九条 各级招生、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征、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三十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